蘋果告贏宏達電 惟侵權範圍小於預期 業界評估宏達電將以迴避設計取代和解
蘋果告贏宏達電 惟侵權範圍小於預期 業界評估宏達電將以迴避設計取代和解
新聞來源: 電子時報 (2011.12.20)
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終判蘋果(Apple)控告宏達電侵權勝訴,宏達電部分Android機種涉及侵犯蘋果的數據分接(data tapping)專利,2012年4月19日起採用該專利的產品將在美國禁售;不過,由於另一項專利範圍較為廣泛的即時訊號處理(realtime signal processing)並未侵權,因此宏達電禁售的範圍及進行迴避設計的難度,都比預期降低許多。
歷經兩次延判後,眾所矚目的蘋果控告宏達電侵權案終於揭曉,ITC在美東時間19日、台北時間20日宣布終判,宏達電部分涉及侵犯蘋果數據分接專利的Android產品,將自2012年4月19日起禁止銷往美國,該項專利主要是標記電話號碼與其他型式的非結構性文件的技術,例如電子郵件,讓使用者可以串接到撥號等其他程式。
儘管蘋果贏得訴訟,但7月中初判時行政法官原本判定宏達電侵權蘋果4項專利中的2項,其中一項涉及即時訊號處理的專利在終判時並未被判定侵權,亦即宏達電雖然敗訴,但衝擊範圍比起初判時的結果要小的多。
手機業界人士表示,此次宏達電敗下陣來,但侵權範圍沒有外界想像中大,只要是沒有採用該項技術或沒有使用到蘋果專利技術的產品,都可以放心繼續銷售;另一方面,距離2012年4月禁售時間也還有一段時間,宏達電應會採取迴避設計的方式,將產品禁售的風險降到最低。
手機業者進一步說,由於侵權的範圍相對限縮,且迴避設計的難度不算高,短期內宏達電並無尋求與蘋果和解的急迫性,況且宏達電還可針對該項技術,儘速從Google或其他外部管道強化專利佈局,大幅影響出貨及營運的情況應該不至於發生。
